“村官”虽小,但面广量大,而且直接面对基层农民,一旦蜕变,危害不小。应当肯定,绝大多数“村官”是好的,他们常年工作在艰苦的第一线,任劳任怨地服务群众,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各种原因,近年来,“村官”利用职权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农村基层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活动,从中捞取农民群众的血汗钱,损坏了党群关系,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安定团结,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的特点及表现
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及表现:
1、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违法违纪乱纪居多,经济案件比例较高。自2000年以来我县查办的16个村干部中,违纪人员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9人,属经济违法犯罪的12人。
2、违纪的手段集中表现为截留侵吞和虚报冒领。巧立项目,贪污集体财物;虚开票据,重复列支,合伙侵占集体财产,是村干部贪污的贯用手法。如2000年丰城镇松园村委会在村道路两旁征用水田两次用于兴建奔康房。在第一次征地中,村委会以每亩2.2万元征得土地7亩,规划为88平方米为一户,共26户。以每平方米130元-150元价格卖给农户,共收到土地转让款30万元,未入财会帐,直接支付征地款15.4万元,其他开支7.6万元,剩余7万元,村支部书记李某等7人,以发放补助名义分了该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3、一案多名村干部违纪现象突出。在2000年查办的11件村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就有5件是一案多名村干部的。
4、群众反响强烈。农民对“村官”的腐败问题,反响强烈,影响较大,反映的问题尖锐。县丰城镇紫城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在紫城村征用土地工作中,多次以辛苦费名义发放补助费,合计14万,其本人领取了3万元。从而引起多人联名举报,多次集体到政府部门上访,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二、“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的危害及成因
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违反经济纪律,严重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形同虚设,政治思想工作薄弱,导致少数干部思想混乱,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甚至有的私欲膨胀,一心想着自己“发家致富”,捞取钱财,违法乱纪。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村官”动机不纯,放松政治和法制学习,忽视世界观改造。一些村少数干部把当“官”与发财等同起来。为了当上村干部不惜拉关系托熟人送礼,一旦目的达到便千方百计捞回“失去”的钱财,造成很坏影响。同时少数村级干部平时放松政治和法制学习,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2、少数村党组织不能发挥作用甚至瘫痪。一些农村党支部不注重自身建设,有的长期不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村党支部软弱无力,不能对村里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个别村干部大权在握,独霸一方,无视法律,侵吞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3、财务制度混乱,财务人员素质低。近年来,一些农村的财务管理极其混乱,无账、片账、包账等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中相当严重。一是村干部利用白条自批自支的现象十分突出。二是财务状况公开不够,收支缺乏透明度,理财不民主。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低,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对村干部俯首贴耳,成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帮手,有的与村干部共同作案。
4、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一是“村官”之间相互监督不力。有的村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不健全,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和执行。往往是村支书或村主任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不敢提不同意见,因此起不到相互监督作用。二是民主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的村务财务“两公开”,对“村官”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开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却很少,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三是上级部门监管不力。一些上级职能部门对村干部缺乏有力的监督,甚至存在渎职问题,从而导致腐败,滋生犯罪。2001年底,在马头镇层坑村进行土地易地开发过程中,马头国土资源所所长关某负责层坑村征地拆迁及旱地和水田的补偿金发放工作,他授意镇政府职工张某按差额数将3张“征用土地面积丈量表”抄好,并与层坑村委干部商量决定,由几个村干部分别签收,从中套出人民币224290元,后与村干部私分此款,影响极坏。
三、遏制“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的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形式,却是政权组织在基层的延伸,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工作的部署在广大农村得以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同时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中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律意识教育。村民在选举村干部时,一定要认真用好自己的选举权,一是选用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作风优良,工作创新、求真、务实、德才兼备的人;二是选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彻底摒弃当官“捞钱”的村干部,形成正气压倒邪气的良好氛围,把那些为官清廉,开拓进取,百姓信赖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同时要加强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掌握更多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2、加强农村资金管理,堵塞漏洞。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是引发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也是激化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制约和监督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的关键: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各村的财务账册及凭证统一由镇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管理,定期由各村上报财务凭证,由镇专门机构审核,制止“白条”、“包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费用的支出。二是改变村领导与会计的隶属关系,会计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报酬分配由镇政府统一支配,与村没有隶属关系,这样可以让会计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使村干部在财经上没有歪脑筋可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广泛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加强监督,减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等混乱局面。
3、要建立经常性的村干部廉洁教育机制。要把村干部教育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体系之内,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对村干部耳提面命,长敲警钟。目前,我县在农村党风廉政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在各乡镇建立由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大格局;二是开展廉政文化送下乡活动。这几年来县纪委组织编排了一些具有乡土气息,反映反腐倡廉的文艺晚会在全县各乡镇巡回演出,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在这种喜闻乐见、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到党风廉政教育;三是组织“村官”述职述廉活动,在全县各村选拔一些做事公正、廉洁、有事业心,在村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村干部事迹,以简报形式进行正面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四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强纪律教育,以电教片和手机廉政短信方式让他们在全新的环境下接受教育。
4、加大打击力度,扩大预防效果,确保经济发展。针对农村干部犯罪较为突出的现状,在加大查办村级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作用,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重视农民的举报和上访内容,增强村民们参与村干部廉政建设的信心。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特别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案要案坚决从快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既要将查处结果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也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民心、增加农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