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粦)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党建和固本强基工作中的位置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一些案件的性质还比较恶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下就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存在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当前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有战斗力的。但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看,目前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任务非常艰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还比较严峻。
首先,当前基层政权碰到的实际问题和矛盾,削弱了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表现:一是一些镇村经济基础薄弱,运作困难,影响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的开展。二是镇、村关系弱化,关系疏远。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实现党在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也缺乏制度保障,镇的“指导”实际上不具备有效的约束力,导致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有逐渐疏远的趋势。其结果是,大多数地方村民自治质量普遍不高,村干部尤其是非党员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三是村级党员干部的素质比较偏低。目前农村基层是“一流的人上大学,二流的人当老板,三流的人作手艺,四流的人去当兵,五流的人留下来”。村干部主要在“留下来”的人当中选拔,思想素质和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且年龄偏大。
其次,一些党员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呈总体上升趋势。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量大面广,农村基层已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区。200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8件,占案件总数的50%,2004年为11件,占总数的64.7%,2005年为14件,占总数的82.2%。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受贿,经济犯罪。二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三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四是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其中有如下两类案件更为突出:第一类是贪污受贿。近几年来,此类案件涉及15人,占全县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0%。问题主要集中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公款,在项目投资、土地批租和转让中索贿受贿,私设“小金库”等方面。如2004年我县查处的马头国土资源所所长关某一案,他利用层坑村土地易地开发,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与层坑村部分干部套出土地征用款20多万元进行私分,其中关某分得十多万元,其他三名村干部共分得8万多元(每人2万至4万多元不等)。第二类是违反规定,参与赌博。近三年来镇村干部参与赌博案件呈蔓延趋势,2003年以来,我县共立案查处镇村干部参与赌博13人。从查处案件看,“六合彩”外围赌博现象比较严重,有的镇、村干部参与外围“六合彩”投注赌博,甚至有的为庄家、赌头开票拉客。
第三,基层党员干部中作风不实、服务不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表现在:一是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有些基层执法人员作风霸道,执法随意性大,目无组织、目无法纪。二是吃喝玩乐奢侈浪费。这是群众反映基层干部比较强烈和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村干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严重,一年下来招待费多达六、七万元。有些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村,吃喝赊欠现象也极为突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三是脱离实际,虚报浮夸,欺上瞒下,高估农民收入。四是作风漂浮,欺压民众,损害农民利益。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淡薄,不体察民情,不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逐渐疏远了干群关系,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引发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乱收费,引起群众反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存在的上述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导致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造成矛盾激化,诱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到党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固。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五个不到位”:一是认识重视不到位。这些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把工作的对象和重心放在科级以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身上,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工作部署不够具体和系统,办法措施少;对基层存在的一些带倾向性问题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够及时,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二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几年来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问题上,忽视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党纪政纪的教育;农村基层干部本身素质参差不齐,放松学习和自身改造,淡漠法制观念,弱化自律意识,致使拒腐防变的基础不牢。三是监督制约不到位。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性号召多,抓检查落实特别是监督制约不够,“三公开、一监督”虽实行了多年,但多数地方流于形式;基层干部民主意识差,宗族观念浓,“一言堂”、“家长制”严重,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基层党委、政府对不是党员或公务员的村干部的监督办法也不多。四是财务监管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收支监管偏弱,还存在收入不入帐、谁收取谁开支等问题,客观上为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打开了方便之门。五是改革措施不到位。对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虽然各镇都实行了村帐镇管,但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应的管理和监督体制改革滞后。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针对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我们从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抓好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好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一是积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荣辱观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二是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加强廉政教育。党的基层组织要参照县、镇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每年定期召开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学习交流和查找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认真对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坚持不懈地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大力树立和宣传模范遵纪守法、带领农民致富的典型,认真剖析反面典型,教育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纪依法从事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决不能强迫命令,作风粗暴,甚至违法乱纪。四是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抓好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集中培训。乡镇也应有计划地开展村(居)“两委”干部的培训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二)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当前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出台一批适应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着重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村党员大会制度,健全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积极探索镇、村党组织对农村民主管理加强领导的实现形式。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收支程序,认真落实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小组。四是制定和完善基层干部的廉政制度。垂直管理部门要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特点,分别制定具有操作性、管得住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规范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居)两委等基层干部的行为,并在纪律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五是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对基层单位现有的管理监督制度进行排查,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同时,大胆进行探索,积极用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发展民主,深化公开,不断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运用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等形式,逐步形成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多层次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项制度,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加强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负责人的监督。二是继续深入推进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把公开作为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形式,凡是决定或处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公开。镇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内容,着重公开深化农村税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国家和省有关“三农”的政策措施。村务公开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模板样式,规范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并加强对村委会成员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公开的质量。各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要对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作出规范,明确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县、镇要建立公开工作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对镇、村干部监督考核。积极推行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实行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每年定期评议镇政务制度,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政务、村务和基层站所事务以及镇、村干部的活动,把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与群众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开展对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用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四)加大打击力度,扩大预防效果,确保经济发展。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现状,在加大查办基层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作用,注重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重视农民的举报和上访内容,增强村民们参与村干部廉政建设的信心。对基层干部职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特别对群众意见大,多次上访影响稳定的大案要案坚决从快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既要将查处结果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也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总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很有必要,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