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地方税务局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时调整了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各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使县局领导班子、各分局及科室、广大干部职工形成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领导小组成员每年向下属作1至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报告。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
五是坚持“三个一”制度,即:每周一天的政治(或业务)学习;每月开展一次“纪检日”活动;中层领导干部每季度填报一次《清退礼品礼金登记表》。
六是坚持票款结报制度、定额核定程序和减免税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税收票证按规定进行清理上报,确保票、款安全,杜绝以税谋私。
七是积极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八是聘请特邀监察员和调整兼职监察员,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八项措施”拓宽了县地税局的监察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三个满意”和“六个一流”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去年完成各项税费收入8383万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528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5.69%,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