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清除障碍、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大举措来抓。
一、抓组织。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抓方案。制订印发《新丰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三、抓部署。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各部门召开领导班子会、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四抓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单、调查问卷、报纸、电视等方式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舆论氛围,打消群众思想顾虑,争取群众支持。
五抓自查。该县明文规定:凡是主动自查出来的问题,可从轻处理;反之,则加重处理。各部门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政策,有问题的主动找组织说清。
六抓举报。深入镇(街)、部门、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公开举报电话,从广大群众中寻找案件线索。
七抓查处。严肃法纪尊严,县纪委、县检察院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严格治理商业贿赂。